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月修订)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 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