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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5116Aurisco(605116)2024-01-02 08:05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进行独立判断。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