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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605116Aurisco(605116)2024-01-02 08: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 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忠实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五条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 董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最多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职务,并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