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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5123PAIKE(605123)2023-12-13 07:5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