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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派克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5123PAIKE(605123)2024-08-30 09:33

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 修改《公司章程》; (九)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二) 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