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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派克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5123PAIKE(605123)2024-08-30 09:3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无锡派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