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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独立董事黄曼行、独立董事徐何生及董事季绍敏,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 计专业人士黄曼行担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故公司董事兼副总经 理季绍敏先生不适宜继续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于2023年8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更换董事长邵明祥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调整后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曼行、徐何生、邵明祥,其中主 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黄曼行担任。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 委员会2023年度相关工作报告向董事会如下报告: 一、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