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华达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