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文),公司于 2024年7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33,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00万元(其中, 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400.0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24.0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3,37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于2024年7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 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均不含税)等发行费用233.48 万元,并考虑承销及保荐费用中不应由募集资金承担的税款24.00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66.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18号)。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