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1015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东兴证券对本报告中所 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