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食品: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