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食品: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前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 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 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董事会有权对本制度十一条所列情形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 审议批准。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 应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