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连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金根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金根为江西国光 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西 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