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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05188GUOGUANG CHAINS(605188)2024-09-13 10:34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截至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 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 行核实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