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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5198ANDRE JUICE(605198)2024-03-06 13:26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自 2012 年 3 月 29 日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 2014 年 3 月 19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3 月 22 日及 2024 年 3 月 6 日 (a)用以物色该候选人的流程、董事会认为应选任该候选人的理由以及董 事会认为该候选人属独立人士的原因; (b)该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是否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 (c)该候选人可为董事会带来的观点与角度、技巧及经验;及 (d)该候选人如何令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2.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 1 — 董事会会议修订) 1.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1.1 提名委员会是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