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要求,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龚凡先生、王雁女士、李 尧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龚凡先生、王雁女士、李尧先生严格遵 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6 日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龚凡,于 2022 年 6 月起任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 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