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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605218WAYS(605218)2023-08-29 09: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 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 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