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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605218WAYS(605218)2023-11-30 09:35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3|AN181-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3]AN181-1号 致: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 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