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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605218WAYS(605218)2024-06-11 09:2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 事 3 人 。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1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