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帆电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起 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 号)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 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49,924.53 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