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 年 4 月 17 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立 信为公司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