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东医疗: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事项的 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未满足解锁条件的股票已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未解锁部分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为6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所持共计 181,477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浙江拱东原 版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