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杭州华旺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就华旺科技本次拟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 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