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1)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须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 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