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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88003TZTEK(688003)2024-04-19 10:11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