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的核查意见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2 名,除 5 名激励对象(包含前两个归属期 时离职的 4 名员工)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期不能归属 外,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37 名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