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博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孙传明先生、郭忠武先生、孙鹏程先生、张永伟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 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