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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科技:博汇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88004BROADV(688004)2023-10-18 10:10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