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汇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004BROADV(688004)2023-11-05 07:38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 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 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 1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