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博汇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翔宇先生的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翔宇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上述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翔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