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结果已达标,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其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 实、有效。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对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综上,本监事会同意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符合归属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符合归属条件的 6 名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