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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88007Appo(688007)2024-04-26 11:1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 事 3 人,分别为陈友春先生、陈菡女士、梁华权先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分别向公司董事会出具《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自查情况显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陈菡女士、梁华权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相关签署的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就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