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长 远利益等,拟定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 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