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激励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部分作废暨调整2020、2022、2023、2024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 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 2020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 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 2020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4 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