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作出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