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与上述第(一)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 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 人或者半数以上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外。 第三章 关联交易 2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七)由上述第(一)至(六)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 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八)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九)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 其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