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