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审核 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武 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武汉 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 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 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 职责: (一) 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