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