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必易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对大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