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 公允性; (二)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二) 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 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 提供担保;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