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思科瑞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成都思科 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 及时披露。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