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止 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