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公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对 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 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