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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瑞科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466 号 致: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 299 弄 2 幢 7 号一楼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 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