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 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 法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