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生物:迈威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 间:2024年4月8日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出席人员:全体独立董事 主 持 人: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召 集,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应到会独立董事3人, 实际到会独立董事3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会议由李柏龄先生主持,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就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