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爱威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务,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 会人数的 1/3;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中,应至少包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