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爱威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全部由董事组成,并不得少于三名。其中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4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设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