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龙软科技: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